法规

PPWR 2026年8月12日:面向中国采购包装的进口商核查清单

Leo Dahlgren 2026年3月5日 9分钟阅读
包装工程师正在测量一个尺寸适配、带模压纤维内衬的纸箱,以确保符合欧盟PPWR要求

(欧盟)2025/40号条例,即广为人知的《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条例》(PPWR),一般自2026年8月12日起施行。对于从中国进口产品或包装的欧盟企业而言,当务之急并非一夜之间重新设计所有包装,而是要弄清楚哪些包装属于适用范围、明确自身的法律角色,并掌握经得起实际合规审查的证据。

最近复核日期:2026年7月30日。本文为操作指南,不构成法律意见。

简版信息:无论材料或原产地为何,PPWR均对包装适用。自一般适用日期起,进口商必须先满足第18条规定的合规性门槛,方可将包装投放欧盟市场。食品接触包装还须满足第5(5)条规定的PFAS限值要求。多项广受关注的设计、标签及空隙率要求将于更晚时间开始生效。

2026年8月12日PPWR生效日期究竟意味着什么

PPWR已于2025年2月11日生效,并一般自2026年8月12日起施行。欧盟委员会表示,该条例涵盖所有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无论材料或原产地为何,包括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主包装、组合包装、运输包装及电商包装。

"一般适用"这一表述十分重要。它启动了该条例的整体运行框架,但那些附带各自更晚生效日期的条款,依然要按其各自的日期执行。无论把8月12日理解为"什么都不变",还是理解为"一切都到期",都会导致同一个问题:证据文件与法律要求不匹配。

2026年8月PPWR进口商核查清单

第18条使进口商承担起"守门人"的角色。在将非欧盟制造商生产的包装投放欧盟市场之前,进口商应能够回答以下问题。

  1. 该具体包装是否符合适用的第5条至第12条要求?企业层面的可持续发展声明并不属于针对具体包装的证据。
  2. 制造商是否已完成第38条规定的合格评定?请确认该评定针对的是实际包装规格,而非类似材料或旧版结构。
  3. 是否存在附件VII技术文件?进口商无需自行撰写制造商文件,但须确保该文件已编制完成,并能够在主管当局要求时提供。
  4. 是否具备所需的欧盟符合性声明?请核对该声明是否与责任法律实体、包装标识及当前版本相匹配。
  5. 是否具备所需的标志、追溯信息及相关文件?第18条还要求在包装上标注进口商名称或商标及联系方式,若无法在包装上标注,则须通过允许的替代方式提供。
  6. 仓储和运输能否维持合规状态?受潮、污染、压损或未经授权的材料替换,都可能使原本合规的规格变成不合规的货物。
  7. 是否存在停止并纠正的流程?如果有理由认为包装不合规,在问题得到纠正之前不得将其投放市场。请记录谁有权暂停订单、发货或放行。

第18(7)条要求进口商在包装投放市场后,保留欧盟符合性声明并使技术文件可供查阅,一次性包装须保存五年,可重复使用包装须保存十年

确认谁是制造商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报价单上注明的工厂就自动是PPWR下唯一的责任制造商。角色分配可能取决于包装类型及其投放市场的方式。欧盟委员会2026年的指南明确指出,销售包装或组合包装的制造商通常是灌装商或品牌方,而运输包装则可能适用不同的角色分配方式。

第21条对贴牌进口商同样重要:以自身名称或商标将包装投放市场,或以可能影响合规性的方式对包装进行改动的进口商或分销商,均可能被视为制造商。第21条为由设立于欧盟境内的主体供货的微型企业规定了一项范围有限的例外情形;但这并不能免除在直接对华供应链中进行角色梳理的必要性。在决定需要哪一方出具声明及技术文件之前,请先梳理清楚品牌方、包装加工商、灌装商、出口商及欧盟进口商各自的角色。

食品接触包装:PPWR的PFAS限值要求

自2026年8月12日起,第5(5)条禁止PFAS浓度达到或超过以下三项限值中任一项的食品接触包装:

  • 25 ppb(针对以定向分析法测得的任意单一PFAS,聚合型PFAS不计入定量范围);
  • 250 ppb(针对以定向PFAS分析法测得的PFAS总量,可选择对前体物质进行预降解处理,且不包括聚合型PFAS);或
  • 50 ppm(针对PFAS,包括聚合型PFAS)。当总氟含量超过50 mg/kg时,制造商或进口商须在被要求时提供以PFAS或非PFAS方式测定的氟含量证据。

这是一项基于阈值的限制规定,而非声称任何可检测到的痕量物质都会自动被禁止。请要求具备资质的实验室确认取样方案、分析方法、报告限值及材料适用范围。笼统的REACH声明、树脂供应商宣传册或针对不同颜色或涂层出具的报告,均不能单独证明您的包装符合要求。

应向中国包装供应商索取的证据资料包

请按包装组件及SKU索取证据。一份实用的证据资料包应包含:

证据需要核实的内容常见的薄弱回答
组件及材料清单与最终规格相对应的纸箱、内衬、薄膜、标签、粘合剂、油墨、涂层及封口仅笼统写"纸和塑料",没有具体等级、重量或组件对照表
图纸及规格尺寸、重量、公差、预期用途及版本号没有日期标注、针对类似包装的图纸
合格评定及技术文件责任主体、实际包装标识、适用的PPWR条款及支持方法一页纸的自我声明,没有可追溯的证据支持
欧盟符合性声明身份信息、签名、日期、包装参照编号及与附件VIII的一致性标有"PPWR认证通过"字样、却无法与法律实体相匹配的证书
食品接触PFAS证据实际使用的材料、涂层及油墨;检测方法、限值、日期及样品标识笼统的化学声明,或针对不同材料出具的报告
追溯性及变更管控批次关联、已批准的下级供应商,以及材料、涂层或工艺变更前的书面通知"保证同等质量"却没有受控规格文件支持

请利用证据做出决策,而不仅仅是把文件夹填满:

  • 接受:证据针对具体包装、内在一致、信息为最新且可追溯至具体订单。
  • 待澄清:供应商可能具备相应能力,但缺少明确的文件、身份匹配信息或检测范围说明。请指定负责人及截止日期。
  • 暂停:供应商无法确定责任主体、证据针对的是另一种材料、缺少所需的评定,或有理由认为包装不合规。

哪些内容并非在2026年8月12日自动生效

不要强迫供应商针对尚未适用的里程碑进行认证。请单独跟踪以下内容:

  • 第12条材料成分标签要求:自2028年8月12日起,或相关实施法案生效后24个月,以较晚者为准。截至本指南复核时,欧盟委员会仍在制定标签相关的实施法案。
  • 第24条空隙率规定:组合包装、运输包装及电商包装的最高50%空隙率要求,自2030年1月1日起,或相关实施法案生效后三年,以较晚者为准。
  • 2030年主要设计目标:可回收性性能等级、再生材料含量目标以及新的包装最小化框架,其适用时间点及配套法案均更晚生效。请从现在起在包装研发中予以跟踪,但不要将其描述为2026年8月即须履行的义务。

商业上可行的做法是,为每一个包装系列维护一份带日期的里程碑登记表,注明相应条款、适用日期、信息来源、当前准备情况及下一次复核日期。这样可以避免设计团队、工厂和进口商各自依据三个不同版本的时间表开展工作。

下单前的实用PPWR行动计划

  1. 梳理产品组合。列出每一个包装SKU、组件、材料、预期用途、供应商及所在欧盟市场,优先标记食品接触包装。
  2. 梳理各经营者角色。记录制造商、品牌方、灌装商、加工商、出口商、进口商及任何授权代表的信息,并解决名称不一致的问题。
  3. 发出一份结构化的证据请求。请针对指定的包装规格及截止日期索取相应文件,不要收集与之无关的证书。
  4. 对缺口进行评分。将每一项要求标记为"接受"、"待澄清"或"暂停"。优先处理材料替换、责任主体缺失以及缺乏支持依据的食品接触宣称等问题。
  5. 将批准与采购订单挂钩。注明已批准的规格、证据版本及变更通知要求。若仍存在实质性缺口,应将放行发货设为有条件放行。
  6. 保留并持续监控。保存声明文件、技术文件、检测报告、往来函件及决策记录。持续关注欧盟委员会实施法案及供应商变更情况,而不要把合规当成一次性的PDF存档工作。

可直接复制使用的中英双语供应商请求模板

英语: Please provide the PPWR evidence pack for packaging specification [reference/version] used for [product/SKU]. Include the component and material list, drawings and weights, manufacturer identity, Article 38 conformity assessment, Annex VII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traceability method and change-control process. For food-contact packaging, include material-specific evidence addressing all Article 5(5) PFAS thresholds. Identify any item not yet available and give a responsible owner and delivery date. Do not substitute any material, coating, ink or adhesive without written approval.

中文:请提供用于[产品/SKU]的包装规格[编号/版本]对应的PPWR证据资料包,包括包装部件及材料清单、图纸和重量、制造商身份信息、第38条合格评定、附件VII技术文件、欧盟符合性声明、追溯方式以及变更控制流程。对于食品接触包装,请提供针对实际材料并覆盖第5(5)条全部PFAS限值的证据。请列明尚未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和提交日期。未经书面批准,不得更换任何材料、涂层、油墨或粘合剂。

PPWR进口商常见问题

PPWR是否适用于从中国进口的包装?

是的。欧盟委员会明确表示,PPWR不论原产地为何均对包装适用。即便非欧盟供应商准备了大部分辅助文件,欧盟进口商依然须履行第18条规定的义务。

是否所有包装都必须在2026年8月12日前完成重新设计?

不完全是。该条例一般自该日期起适用,但多项设计及标签相关条款的生效日期更晚。您仍需针对具体包装及其投放市场的日期,评估适用的具体条款。

供应商声明是否会将责任转移给工厂?

不是。供应商证据固然必要,但并不能免除进口商自身的义务。请核实证据是否具体、内在一致且具备可追溯性。

所有包装材料都需要进行PFAS实验室检测吗?

第5(5)条专门适用于食品接触包装,且基于阈值设定。合适的证据和检测方案取决于材料、用途及风险。请与具备资质的实验室或法律顾问确认具体方案,而不要直接订购笼统的通用检测套餐。

PPWR官方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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